加快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值得借鉴的几个新思路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各地就已开始县域医共体的建设。自2019年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以来,不少地区都积极参与,但各地试点参差不齐。以浙江为例:近几年县域医共体建设中成果较为显著,按照五“十四”时期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定位、结构,结合地方政府在推进本地医共体建设、更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参与主体权责边界。医共体在建设过程中,各参与主体需要明确定位,理清相关权限。县域医共体在建立过程中,无疑需要依靠上级政府高位推动法人制度、财政补偿、人事绩效及收付费等机制改革。但政府在组建医共体时,也不能忽略其专业机构这一关键属性,需要避免把职能部门与医共体相混淆。县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需与医共体明确管理边界与权责清单,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把人才招聘、职称评聘、干部任免等交给医共体。同时,在权限设置方面,由于县域医共体的改革单元与行政管辖单元、医保筹资单元高度匹配,改革的核心政策落实和机制安排均在县域职权范围内,需要保证医共体在建设后,有协调调动相关部门的能力,才能够真正实现医共体作为县域综合医改“系统中台”的作用。
二、科学制定县域医共体的建设目标。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更多在于提升县域医疗水平,保障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按项目收付费仍然占主体,而在未来的支付模式改革创新上,主要需要关注市场机制导入、医患利益冲突破解以及政策扩散难三大问题。市场机制导入问题上,目前来看依旧需要以医保支付改革为轴心和杠杆,才能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促进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健康领域资源配置优化的作用,进而实现价值医疗。医患利益冲突问题上,目前的项目付费模式,比较容易导致过度医疗。在目前政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考虑以总额预算为基础,辅以针对性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改革,基于对患者就医病种情况大数据的分析,通过构建“定额自助餐”的方式降低医疗成本,同时借助数字医疗系统,将医疗收入转为成本支出,推进服务一体化水平,引导医生实现与患者、医保的利益同向。
政策扩散问题上,则可以考虑在总额预算管理前提下,政府出政策,授权医疗服务提供方即医疗机构管控药品耗材,这样一来,在减少物耗成本的同时也能换回高水准的医疗服务项目提价空间,从而打破医保医疗博弈格局,提升存量红利。
三、着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在乡镇地区落地落细。县域医共体建设最终的落脚点是服务广大基层群众,可以考虑以下措施:一是组建由1名村医、1名乡医、1名县级医院专科医生组成的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团队,进村入户与家庭签约结对,走网格式管理道路;二是在吸引群众参与方面,可在药品销售价格零差率基础上,实施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签约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并实时报结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0%;三是坚持对基层全科医生等卫技人员的针对性培育,提升首诊匹配度,减少居民转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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