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协议书
协议号:
甲方:乙方:上海益海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61号6a11-13
邮编:邮编:201482
电话:电话:021-65456741 65450386
传真;传真:021-65370086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海口岸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海口岸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进栈、提单签发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作业的货运代理业务。甲方、乙方在具体业务中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委托及单证制作要求
1. 乙方凭甲方的货运委托书接受货运代理业务。货运委托书必须由打印(字)机缮制,除
内容完整、正确外、还必须显示:甲方公章(或业务章、订舱章)、联系人及电话、陆运条款和费用承付方全称等业务操作必需的内容。甲方应保证所托运之货物不夹带任何危险品、禁运物品及未向海关申报之物品。
2. 货运委托书必须在受载运输工具截单日前交给乙方,给乙方留有足够的操作时间:乙方
收到委托书后应尽力办理订舱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知订舱情况。
3. 甲方应尽量在船开之前将委托书内容更正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船开之后更正,乙方将向甲
方收取必要的更正费用。
4. 报关单证的制作必须符合海关要求,并做到与委托书单单相符,以防报关困难。报关单
(请你支持WwW.)证必须在截关前一天交给乙方。
5. 甲方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得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操作人员电
话确认,以免引起提单签发困难或海关退单困难。若货物已进港或船已离港后甲方要求更改,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提单签发及其风险责任
1. 正常情况下,乙方在船开后第二天向甲方提供正确、清洁之正本提单。提单内容以经甲
方确认之内容为准。如在正本提单签发之后或船开之后,甲方需要更改提单内容,乙方将根据不同情况,向甲方收取必要的改单费用。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信用证条款要求出具提单,如此要求与承运人的提单规定或格式有
冲突,甲方应向乙方或承运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书面保函,乙方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3. 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求甲方签发倒签或预签提单或预借提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
书面保函,甲方征得承运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条:费收
1. 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按如下方式结算:
船开后25天付款:即船舶开航已超过上述日期的费用均应及时付出:
2. 乙方将结合上述结算方式及时向甲方提供对帐清单。甲方承诺在受到清单后3个工作日
内核对并书面确认清单上所列内容,并按时付款。
3. 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以美元结算的费用,甲方必须以美元承付。除非双方另有协定,可
以双方协定之汇率折以人民币支付。
4. 凡甲方指定由第三方付款的,发生拒付、延期等事宜,均由甲方承担全责。
5. 若甲方未按此协议签订有关条款及时付清费用,乙方将以行业惯例善处所尽事宜,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条款,实行付款签单制。
6. 甲方有义务提供付款明细或其它有关单据,以便乙方查账,若甲方不能按上述付款,乙
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保障运费回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含律师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7. 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果承运人临时更改费率或增减附加费或增收其它应急费用,涉及
本协议的有关运价承诺也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运价,包干费及佣金
1. 海洋运费:请参阅乙方每月提供的船期运价表或单票运费确认。
2. 内陆运费:
3. 上海港人民币定额费用:
订舱费:rmb230/20’,rmb340/40’(如果船公司或其代理另有规定,按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布的标准收取).
第六条:其它
1. 承运船公司提单与运价条款,以及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
割的部分。
2. 与本协议相关的运价、佣金协议等内容,双方均应向第三方保密。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解决。
4.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署,自二0年月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无
异议可自动延长效期,若任何一方对此协议有异议,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代理协议书
中国xx进出口公司与瑞典xx公司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调,达成如下代理协议:
1. 中国xx进出口公司(简称被代理人)指定瑞典xx公司(简称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产品活性炭在瑞典、丹麦和挪威以丸球、粉末、碎屑状销售的唯一代理人。
2.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被代理人不得向上述国家的任何其他实体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产品,儿代理人亦不得从任何其他公司进口同一产品。
3. 代理人同意每年至少销售xx吨活性炭。具体数量、规格、价格、 包装等以具体成交合同或订单规定为准。
4.为便于被代理人准备和交付货物,代理人应在每次装船前至少60天向被代理人提交订单。
5.为了让被代理人持续了解上述3个国家的市场行情,代理人每年需向被代理人提交1份市场情况报告。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可自动延期1年。
7.本协议用中、英两种文字缮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被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2014年12月8日
代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和方式:乙方享有甲方指定代理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且该代理
为__________(独家代理)
二、代理范围,双方同意以下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地区)独家经营销售权。
三、代理期限:双方同意,甲方授予乙方上述地区的代理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约权。如变更至少提前60天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事宜。
四、代理销量的约定:
乙方保证每月代理销售不低于元,以后每月或每季度递增。
五、市场开拓和支持:
1、乙方将通过营销活动,积极推广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区域的销售市场,甲方提供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部分广告宣传、市场开发。甲方应乙方要求及时的无偿提供样品、公司简介、技术参数等资料。
2、甲方应协助乙方定期做好客户回访工作,以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
3、甲方应在技术等方面给予乙方大力支持。
六、产品责任: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客户索赔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甲方与客户妥善解决该事宜。
七、限制约定:
1、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设立其他代理商销售甲方同类产品;且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直接销售本产品于客户。
2、乙方亦不得在甲方指定销售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
3、乙方必须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内代理销售;
八、合同终止:
若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第八条的,对方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
九、特别说明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意见或建议,代表甲方与客户进行协商、沟通。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本协议条款有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在协议期间发生的法律纠纷,如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应由合同签订地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康达灵系列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区域内独家代理销售甲方xxx系列产品.其规格为xxx.甲方以每盒( )元.xxx( )元.xxx( )元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乙方首次提货省级代理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市级代理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从第三个月开始.乙方每月进货量不少于20件4800盒.如乙方超额完成年度销量(省份不同销售定额不同).超过部分甲方应对乙方实施5%的货物奖励.年销量达到三十万盒.甲方奖励乙方现代轿车一辆(车型为1.6排量).
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市场及销售保证金(代理费)每个品种二万元人民币.二年后.如乙方未发生串货.并完成年度销量.保证金返还或充当货款.如乙方有串货行为.或未能完成年度销量.则甲方有权扣押保证金.如乙方未交纳保证金.甲方只承诺保护市场.不承担乙方被窜货的赔偿义务.如乙方交纳保证金后被串货.甲方有义务对串货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乙方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乙方保证金数额为限.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除乙方保存不当外)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格的销售手续及相应的宣传品.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底价税票.如乙方对单价.金额另有要求.需按规定缴纳税金.
6.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十日内发货.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十日内发货.应提前向乙方说明.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破损或缺失.应及时和运输部门交涉.并将情况向甲方反映.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必要时.可退回重发或弥补部分损失.
7.甲方向乙方发货的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有特殊要求.如邮政特快专递.中铁快运等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8.乙方应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宣传销售活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在宣传销售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从事约定产品以外的销售活动.如有违反.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1.乙方有甲方其他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优先代理权.
1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货物积压.经过努力仍无法售出.可在收到货物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退.换货.但甲方只负责整件货物的退.换.另外.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不在此例.如三个月内未提出退.换货.则视为放弃退.换货权.乙方要求退.换货.甲方将按供货价的20%扣除包装及运输费用.
13.本协议签定后.乙方若未能在七日内汇款进货.视为放弃.本协议自动失效.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另寻经销商.
14.当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因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约定产品在约定区域无法销售时.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提供的一些法律文件同时废止.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二年.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续签新协议.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代理协议书
甲方:天津市世纪纵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的开展2014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招聘寒假工,工作内容:流水线操作工。
2、为更好的开展招聘工作,甲方将无偿提供给乙方招聘相关宣传资料,其余招聘相关费用甲
方将不再支付。
3、在招聘工作期间,乙方应遵守我公司招聘规定,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生报名登记表》
和学生打工协议(学生打工协议甲方、乙方、学生各执一份),并将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复印件、照片等保管好。
4、甲方按乙方招聘实际人数支付代理费:每人每天15元。
5、乙方应维护我公司形象和声誉,严格按简章要求进行宣传招聘,不得夸大甲方事实,不得从事超出甲方委托以外的事,不得为其他公司或单位进行相关招聘宣传,发现违约,停止招聘委托协议。
6、活动期间乙方负责稳定学生的思想情绪,并保证学生不会因情绪不稳定而终止活动,其他事宜均有甲方负责。
7、代理费支付方式及时间:甲方在学生参加活动后并取得全部工资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乙方代理费。招聘代理费可由乙方直接到甲方办公室领取现金,不方便的可由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以当日(学生参加活动后并取得全部工资的10个工作日)为限。
8、甲方在支付学生工资时,不得拖欠学生工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执行。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活动结束时终止,合作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相关事宜双方需友好协商。
注:此合同已经律师事务所审核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天津市世纪纵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盖章)乙方:
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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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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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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