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客车租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
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签约时未能确定,至少应于活动前三日将用车资料寄送或传真至学校)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自本校校门口启程(?:?) →?______ → 回本校校门口止(? : ?)。
四、租金:甲方应付给乙方租金每辆新台币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辆,合计新台币______元整。
五、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须为该公司所有之车辆,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乙方如无法供应全数车辆,而需调用他行车辆时,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车龄及车况应与本合约所定之条件相同,驾驶并应与领队老师配合。本项约定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担任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职业大客车之驾驶执照,活动当天驾驶员应衣着整齐,避免在学生面前抽烟、嚼槟榔、说粗话等行为,并严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开快车、赶时间、不当超车,且注意学生上下车之安全,配合领队教师指挥。
八、乙方应于用车当天出发前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并提供每辆车之车辆安全检核表(如附件),会请校方人员共同检查确认。为确保行车安全,该表填写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延期用车:甲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要求乙方延期出车,延期使用之日经双方协议后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十、解除合约: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得随时解除本合约,如乙方已载运甲方乘客,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乘乙方车辆之乘客载运回原出发点,除以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十做为赔偿外,另由甲方按情节损失提出必要之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应车辆,或所提供之车辆数目不足,或车辆状况不符合约条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在指定时间内到达且逾时过久,致使行程严重耽搁。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驾驶员态度恶劣,或有不听指挥、酗酒、滋事等行为。
(四)车辆中途故障无法立即修复,且无法立即调派接驳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十一、保险、赔偿与罚则:
(一)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第三责任险及乘客旅游保险,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二)如发生因车辆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负责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赔偿。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依约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时,每车每逾______分钟,扣罚新台币______元整,如逾时______分钟以上致使行程严重耽搁,甲方得视状况提出解除合约,并依本合约第十条有关解除合约之条文协议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十二、订约时,乙方应提供该公司相关合法证件、最新年度缴税、票据记录。
十三、本合约自签约起生效,至用车完毕无意外事故发生,结清租金后失效。
十四、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合约如有其它附加事项,经双方协议后得于本条款后另行加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二篇:客车租用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 ……此处隐藏5979个字……电台及票据管理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
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使用车载电台,服从电台的调度。
乙方挂靠经营所需票据,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应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有关 规定合理使用票据。乙方使用票据产生的规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预先支付给甲方统一代办。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 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 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元的保证金。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但本协议履行期限顺延的,甲方按上述条件返还保证金的期限亦顺延。乙方违约时,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八、保证人及其连带保证
甲方同意乙方邀请为其履行本协议书全部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
证人愿意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为二年,自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受本协议书效力的影响。
保证人同意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权利义务合法转让后,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用,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 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车容、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应按约定交付营运证照。
5、甲方应按约定履行代缴代办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缴纳风险抵押金。
3、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出借营运证照。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承担违法、
违纪、违章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或甲方代缴规税费用的;
2、乙方被客户投诉受到处理的;
3、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4、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5、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6、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报 道曝光的;
7、乙方擅自聘请副驾驶或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8、乙方擅自转让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9、乙方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
10、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暴力、胁迫等行为的;
1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 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同时,乙方同意其所挂靠经营的车辆,在甲方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甲方可直接主张该车辆的所有权,并以扬州市有权机构的评估价格(评估费用应在车款中扣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价格;但双方同意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影响,甲方在抵押权人利益
(抵押权人在车辆评估价值中优先受偿)实现后,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车辆变更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规税费用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承担。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在上述条件成就时,若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履行通知三日内不向甲方交付有关证照和挂靠经营车辆的,乙方同意甲方可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直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十二、其它约定
1、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甲、乙双方的移交手续为本协议的附件,属于本 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约束力。
2、挂靠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转借、转租等,;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主体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甲方权利、
义务由其受让人享有和承担。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赠 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3、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保证人同意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 对保证人强制执行。
5、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甲方合并、兼并、归并等事由的,视为不可力 力,与本协议书有关的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和承担;如乙方不愿继续履行的,也可由双方按照本协议书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6、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 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 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书经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经扬州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保证人及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年月日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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