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本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烟台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山东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和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2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动员培训会议、烟台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调度部署会和我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会议精神,将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传达至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要求深刻汲取栖霞笏山金矿事故和招远曹家洼金矿事故教训,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优化提升内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所有科室负责人纳入工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完善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我局牵头的民爆专班、危化专班和配合的矿山安全专班、涉氨制冷专班等11个专班,逐一配齐专门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同时,成立了企业检查组,负责对工信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同时,印发了《海阳市工信局 2021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三)扎实推进领域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市公安局、交通局、应急局、住建局等10个部门抽调11名人员,充实到民爆专班,印发了《海阳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配套制定了《海阳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整治方案》《海阳市民爆领域“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市工信局民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工作方案,确保领域内行业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3月26日,组织16家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上了“2021年安全第一课”。同时,依托我局成立的企业检查组,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配合督查等多种形式,截至3月底,累计出动检查组52个,检查人员263人次,对86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668处,已完成整改550处,168处正在整改。
(四)扎实落实企业驻点工作。优化调整16家一般化工企业和1家民爆销售企业驻点工作方案。针对一般化工企业:一是位于徐家店镇的6家企业,安排2名局机关干部、协调驻地金奥环保科技公司的1名安全专家进行流动驻守;二是位于行村镇的1家企业,安排1名局机关干部、协调驻地都奥化学公司的1名安全专家每天对企业进行检查;三是其他9家企业,安排4名局机关干部、协调驻地盛华电子、坤益液晶2家企业安全专家组成两个工作组,进行交叉流动驻守。针对民爆销售企业:安排6名局机关干部进行轮流驻守。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公布工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山东省工信厅网站发布《海阳市工信局扎实上好“2021年安全第一课”》新闻通稿,并通过“海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海阳市工业级经济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推送《海阳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机械伤害事故及预防》等各类安全生产信息3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万,对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监管范围不够全面。前期我局工作重点为民爆、船舶和一般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对其他行业企业未提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指导性意见。二是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安全管理水平差别较大。目前我局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的科室人员仅有2名,且并非专业科班出身,无法很好适应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部分企业负责人依然重经济、轻安全,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在安全投入上还有“欠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还有欠缺,安全生产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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