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8 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2018年全市发展党员计划》,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入党材料。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由党支部工作人员熟悉并操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掌握入党材料填写要求。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入党材料填写工作,指导发展对象进行填写,不得代为填写或全部交由本人填写。入党材料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不得勾抹涂改,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入党材料形成时间,必须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时限要求。
二、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各党支部要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相关程序,不得随意省略或简化发展党员工作环节。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要认真组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并对会议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人员,必须经党组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各党组发展的党员,要经党组研究后,报机关党工委进行审批。
三、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加快发展党员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要在8月底前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农民发展对象由所在乡镇街党委兼职组织员进行谈话,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进行抽查,其他发展对象全部由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进行谈话。党组接收预备党员后,要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名单报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将安排谈话。
四、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发展党员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市委组织部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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