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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30 23:12:44
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全文共3937字)

关于印发《XX乡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所、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乡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现将《XX乡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严格执行。

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集中排查是全面发现返贫风险,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有序推进XX乡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仁和区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区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站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排查工作,原则上按照挂村分工进行,并连与帮扶单位形成合力,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

二、排查范围及相关标准

(一)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

(二)收入标准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为7000元。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工资性收入+家庭生产性收入+家庭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三)风险类型

1.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7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三、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4月30日前)根据仁和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和《仁和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乡工作方案并召集各村组和机关职工干部召开集中排查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

(二)核查识别认定。(5月25日前)

1.收集区级部门反馈的风险信息名单(5月6日前)。积极与区乡村振兴局对接,收集区级相关部门反馈的重点排查农户名单并梳理反馈各村。

(1)监测对象(乡村振兴局提供);

(2)脱贫户名单,重点是收入低于2022年防返贫监测收入标准的脱贫户(乡村振兴局提供);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民政局提供);

(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民政局提供);

(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残联提供);

(6)当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农村民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农村居民名单(医保、卫健提供);

(7)其它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2.村级调查研判(5月8日前)。由各村召集驻村工作队(大火山村)、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填写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入户登记表(附件1),梳理形成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上报乡乡村振兴办。

(1)XX村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基本信息台账(附件2);

(2)XX村最困难10户农户情况台账(附件3);

(3)XX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农户基本情况台账(附件4);

(4)XX村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台账(附件5);

(5)XX村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农户台账(附件6);

(6)XX村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花名册(附件7);

(7)村级会商需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名单(附件8)。

村级研判时,需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逐户分析,记录印证家庭情况,形成会议记录。(附件9)

3.开展入户核查(5月11日前)。乡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区、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后,形成入户核查名单。按村组建入户核查组,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挂村工作组成员、帮扶单位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纪检组长),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入户核查时间为风险研判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核查名单之日起3天内完成。入户排查共五项工作内容:

一是通过“五看”,识别形成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含家庭成员)。入户人员填写入户核查表(附件10),综合研判后对符合条件的,由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附件11),同时,入户核查员核实农户家庭情况并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12)。形成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含家庭成员)(附件13)。“五看”:一看2021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收入支出情况,核算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通过“三看”,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由入户核查员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核查表》(附件14),对再次出现返贫风险的,纳入拟新增监测对象进行重新识别认定。梳理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户名单(附件15),按程序申请回退。“三看”:一看收入支出是否超过监测标准;二看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认定时的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何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是通过“三看”,核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三看”: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是否有针对性;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放式帮扶措施;三看帮扶成效如何,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填写为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帮扶措施工作台账(附件16)。

四是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情况。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灾害、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及时报告。

五是通过“三核”,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信息有误的,在监测对象信息表上直接修改。乡镇汇总修改后的信息表信息,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三核”:一核信息是否全面(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关键信息不能缺);二核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风险类型界定、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信息等);三核信息录入是否及时(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

4.新增认定(5月23日前)。从干部排查、部门筛查等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措施制定。

第一步:信息比对。村“两委”在入户核查后形成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乡村振兴办,由乡乡村振兴办汇总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将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提交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乡村两级。时间为自村级上报名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不需重复比对。

第二步:评议公示。各村召集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参加民主评议会议,民主评议可同时评议新增监测对象和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由村书记通报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情况,评议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或消除风险对象名单,根据风险因素拟定帮扶需求,并全程做好评议会议记录(附件17)。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将拟新增监测对象名单(附件18)进行公示,评议公示时间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后5天内完成。无异议的,由各村将拟新增监测户的报告(附件19)上报乡乡村振兴办。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评议公示可与乡级初审同步进行。

有监测对象的村,在民主评议时,通报监测对象入户核查情况,评议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附件17)。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附件20),无异议的,由各村形成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初选名单报告(附件21)上报所在乡乡村振兴办。

第三步:乡级初审。乡乡村振兴办根据村级提交名单,安排包村干部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需求针对性、监测联系人合理性。乡收集汇总各包村干部审核情况后,根据审核结果,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函(附件22)、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函(附件23)正式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审定。时间为2个工作日。

第四步:区级审定。由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乡级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拟新增监测对象,根据帮扶需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帮扶措施计划,统筹落实监测联系人,对拟消除风险对象,组织区乡村性感人员进行入户复核,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复核表(附件24)。对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反馈的审核作出不予认定的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由乡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后续工作

(一)信息采集录入(5月31日前)。收到批复后,由乡乡村振兴办做好信息采集完善、系统录入和公告(在新增监测对象或风险消除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等工作。包含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

(二)分析总结报告(6月5日前)。各村和乡村振兴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汇总排查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数据、研判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总结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领导责任。乡村两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负责同志具体抓,挂村领导协助抓,责任落实到人到项到事。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是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逗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也要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不按规范开展工作,推诿扯皮,未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严格落实保密要求,《集中排查工作手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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