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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4-09-20 22:08:22
2019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共3671字)

2019年下半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迎接建国 70 年、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内容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迎接建国 70 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挑选精干力量,组织专业队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压减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压实安全责任,激发内生动力,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打击和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范围开采等违规生产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后续工作, 加强对处于停产状态下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控,对总评级为差

且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道路交通领域:以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为重点,严肃查处各种

机动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力度, 对全部客(货)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 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驾驶人员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员准驾资格;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预防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车辆运营行为。开展渣土运输车、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渣土车、大货车超载行驶、强超强会、牌照不全、抛洒遗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建设施工领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恪守红线意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模板支架、临边洞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深基坑、现场防火等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严格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现场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控, 严查“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进

一步规范建设施工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旅游景点设施领域: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协调

和督促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对旅游景区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旅游安全监管和检查。指导和督促旅游景区主管单位履行旅游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旅游景区内雕塑、雕像、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 指导旅游景区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严格管控游客数量,特殊情况下,加强游客疏导和分流,必要时采取临时关闭等措施, 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水务设施领域: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加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对泄洪设施、启闭设备、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加强维护检修;对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水务设施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落实“险库防控、病库限蓄”措施,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坚决防止坝、闸、堤防等溃口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市城乡水务局)

消防领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城中村”“三合一”、老旧社区等不托底区域,开展建筑工地、高层、地下建筑、

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文物古建筑、商场市场等高风险场所专项治理。围绕建国 70 周年消防安保,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执法专项检查行动,全力防范化解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林场、墓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火源管控措施。(牵头部门:市消防支队)

城镇燃气领域:加大对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等燃气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液化气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城镇燃气设施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及时清除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通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和用气水平,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危险化学品领域: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重点整治具有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控制安全风险, 严格安全评估,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装置、关键要害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检查执法,依法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

患的企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切实以严查严打严办的高压态势防控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工商贸领域: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全员参与查找风险、消除隐患的机制,在运行中逐步完善企业自身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各级各岗位排查责任,实现安全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组织查处违法使用行为。组织开展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无证、违法充装行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周期内使用压力管道。继续排查电站锅炉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开展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教育领域: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公安、城乡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

排查,及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养老服务领域:按照防火重点单位的要求,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制定、责任制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建立;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老年人居室、活动室、食堂、液化气储存室等重要部位用电、用气及管线是否完好;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及定期演练等(。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

医疗卫生领域:对病房、门诊、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认真检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管理情况,确保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触电等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信、林业、人防、城管、商务、国资、农业、国土、房管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措施

集中攻坚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安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同步推进,

分阶段进行,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制定(2019 年7月 20 日-7 月 30 日):安全生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制定工作方案。

(二)行动实施(2019 年 8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督导检查(2019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督查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压茬进行、同步推进,安全生产指挥部将成立 16 个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区县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职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行业领域组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落实、重要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重大事件亲自救援处置,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事故防范措施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小落细落实。

(三)注重信息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要密切关注处置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迅速、准确应对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切, 最大限度地管控安全生产负面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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